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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25年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、渔业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,广东省农垦总局,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推动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》《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(2024—2028年)》落地,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决定在全国征集一批智慧农业主推技术,加快智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范围
本次智慧农业主推技术面向智慧大田种植、智慧设施种植、智慧畜禽养殖、智慧水产养殖、智慧种业、农业通用关键技术等6个方向。
(一)智慧大田种植。包括但不限于精准作业、大田环境监控、作物生长监测、病虫草害监测与防控、水肥精准施用等方面。
(二)智慧设施种植。包括但不限于温室大棚环境智能调控、水肥一体化、作物生长动态监测、智能采收辅助、设施内病虫害智能预警与防治等方面。
(三)智慧畜禽养殖。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控、动物生长监测、精准饲喂、疫病防控信息化、废弃物自动化处理、产出品自动获取等方面。
(四)智慧水产养殖。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与水质调控、自动投喂、生长监测和疫病防控、循环水自动化处理、自动捕捞等方面。
(五)智慧种业。包括但不限于种质资源库信息化、智能设计育种、制种信息化等方面。
(六)农业通用关键技术。能够适用于智慧农业各领域的通用关键技术,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专用传感器与智能终端、农业人工智能算法与模型等。
二、征集条件
智慧农业主推技术既可以是单项技术,也可以是集成应用的成套技术,关键核心技术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且应符合以下要求:
(一)技术水平高。该技术应满足创新性、先进性、安全性等要求。相关技术指标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,能够解决本行业、本领域的共性难点问题。
(二)经济效益好。该技术应成熟可靠,具有较好的投入产出比,在节本增效、增产增收等方面效果显著。
(三)推广潜力大。该技术已在全国不同地域地点复制推广,有详细的技术规程、操作标准及适宜区域,且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,涉及的投入品、农业装备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要求。
三、推荐数量
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,广东省农垦总局推荐的主推技术不超过3项。
(二)中国农业科学院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、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组织下属研究所进行申报,推荐的主推技术不超过3项。其他部直属单位自身作为申报单位推荐的主推技术不超过1项。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推荐的主推技术不超过1项,不占用挂靠单位名额。
四、材料报送
(一)申报单位应按照《2025年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申报材料(模板)》(附件1)撰写材料,字数不超过3500字。文字材料中应插入3—5张有助于理解该项技术的图片,并附上文字说明。可证明技术知识产权、获奖情况、效益数据、推广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供。
(二)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智慧农业主推技术推荐工作,指导申报单位参照附件1准备材料。拟推荐技术确定后,推荐单位填写《2025年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将以上材料于 2025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(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,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至xxc@agri.gov.cn)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申报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进行审核把关,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实地核验。
(二)申报单位应作为该项技术的主要完成单位,按照附件提供的模板完整准确形成申报材料,技术名称应特点突出,证明材料应准确真实,出具单位(机构)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。
(三)推荐单位不得超名额推荐主推技术。
(四)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,不予推荐。
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将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评审,并对部分技术进行实地调研。入选技术将在2025年全国智慧农业现场推进会上发布,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推介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张洪宇 刘航源
电 话:18611978423 010-59191508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
附件:1.2025年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申报材料(模板)
2.2025年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申报汇总表
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
2025 年 7 月 31 日